近日,某高校“表白墙”出现了一则女生的告白,本以为是表白墙日常出现的暗恋心语,读至最后一段,却看到这样一句话:“我此刻想的是,是不是就算我问你作业什么时候交你也不会回我了,对吗?……君生我未生,我生君已老”。这则消息的下面,点赞者却颇多。不过,也有一位同学留言:“关键是这个老师是否单身?”
(女生“表白墙”发文)
不久,表白墙再次发文,一位同学专程回复了这位女生。他的观点是,情感本身无错,但若这位老师有家庭,最好将情感放在心中,不去打扰;如果单身,表达无妨,但老师所考虑的“世俗伦理”因素远多于学生。
这则消息,无疑将师生恋这个敏感的话题再次摆到了我们面前。曾几何时,师生恋还是文学作品中浪漫凄美的象征,陶晶孙的《木樨之间》写男学生与女老师的爱情,以木樨花写师生恋,凄美浪漫;1962年,琼瑶“师生恋”题材的小说《窗外》风靡台湾,70年代改编成电影,在林青霞和秦汉的演绎之下,女学生与男老师的恋爱充满了纯真与美好,一度成为少女的“恋爱圣经”。
(电影《窗外》中的林青霞)
不过,纯爱与“丑闻”的界限却渐渐分明。1994年,台湾大学,台湾师范大学,台湾东吴大学相继曝出男教师强暴女学生事件,其中不乏以“恋爱”为由,称自己是无辜者的男教师。事件曝光后,引发媒体与社会广泛关注,校方后续的处理不当,甚至形成了以此为契机的两性平权运动。该事件后发生后四年1997年,台湾“立法院”通过《性侵害犯罪防治法》,台湾教育部于同年成立“两性平等教育委员会”,2004年,台湾教育部拟定的《校园性侵害与骚扰防制准则》中明文建议校园师生情爱行为“应避免”。到了2011年,台湾“教育部”更是发文至岛内各级学校,要求将“禁止师生恋”纳入教师聘用条款。至此,“师生恋”可以说在岛内被“明令禁止”。
而2014年,以大学教授性侵的为题材的台湾电影《不能说的夏天》上映,这一年,中国内地,“厦大博导诱奸女生事件”引发热烈讨论,2014年6月23日,网民微博爆料厦门大学博导吴春明以指导论文为由,通过利诱或威逼等方式诱奸女学生,此事一经爆料,就引发国内广泛讨论,相关女学生相继站出来,并采取了法律手段,最终,2014年10月14日,厦门大学决定给予吴春明“开除党籍、撤销教师资格”处分。
(网友漫画讽刺“厦大博导诱奸女生事件”)
值得注意的是,2014年,教育部下发了《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》,其中特别提到,“教师不得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”。但是,关于“师生恋”,并没明确法律条文对此禁止。虽然没有法律的禁止,但师生恋也同样面对着巨大的道德与舆论压力。说到底,师生恋可否,禁否的问题仍需长远的讨论与研究。
文/王一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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